10月29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深入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我省建立从线索移交、协同联动、实地核查到整改销号的常态化、全链条监管机制,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加快建设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平台,提升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涉矿领域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加强,矿山环境风险隐患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成效进一步巩固。
围绕重要生态空间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重点工作,我省制定或协同出台相关制度文件,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相关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制定《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规范》地方标准,建立生态示范创建专家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委员会,为相关工作提供规范和技术支撑。
为巩固生态保护成效,按照《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5—2030年)》明确的优先领域和优先行动,我省通过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加强协同,推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协同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三年攻坚行动。通过组织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保护。
为进一步掌握生态状况变化,我省正扎实推进第五次全省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客观评价、动态反映“十四五”时期全省及相关区域生态状况变化。配合完成1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组织开展5批共35处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评估。在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中,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五年评估,连续3年开展自评估。目前,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等级为“中度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