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购成为消费常态,风里来雨里去的“快递小哥”也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服务者。11月29日,记者从江西省邮政管理局获悉,该省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企业主责、政府监管与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措施,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快递小哥”跑得更安心。到“十四五”末期,要实现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到维护,从业环境明显优化。
《实施意见》明确,要落实各级快递企业在网络稳定、快递员权益保障等方面属地管理责任。规范加盟企业管理,开展末端备案网点整顿,对损害快递员合法权益的,由该网点的开办企业依法承担责任。遏制快递企业“以罚代管”,督促快递企业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处置,拓宽快递员权益救济渠道。督促企业保持合理末端派费水平,保证末端投递基本支出,优化末端网点经营环境,保障快递员合法劳动所得。
在劳动报酬方面,推动快递企业工会组织应建尽建,最大限度吸纳快递员加入各级工会组织。引导省内各级快递协会、行业工会组织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结合中国快递协会有关标准、地方经济发展及快递员劳动情况,确定各地快递员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和年度劳动报酬增长幅度。对快递员工资收入水平开展监测并定期发布,指导企业科学设定快递员工资水平,引导快递员合理确定工资预期。推动企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健全岗位轮换、休假顶岗等制度体系,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快递员休息休假权利。
同时,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障水平,督促企业依法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规范使用劳务派遣。鼓励快递企业直接用工,推动自有员工社会保险、人身意外险全覆盖。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统筹按照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或营业额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殷琪惠 郑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