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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全国第4位 江西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为优

来源:江西日报 日期:2020-12-15

  近年来,江西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断夯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实基础。2019年1月,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在全国首创成立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江西省委书记、省长任“双主任”,6位江西省领导任副主任,36个省委、省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自此,一个全链条的环委会制度应运而生,着重压实了各地各部门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全覆盖领导体制。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运行两年来,有力推动了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取得了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显著成效。特别是截至今年11月底,江西省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6%;优良天数比例为95.9%,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该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0%,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11个设区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江西省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EI值)为优,列全国第4位;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列全国第2位;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列全国第2位。

夯实责任基础,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

  在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领导构架下,下设绿色发展、自然资源保护、城市污染防治、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等10个专业委员会,涵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各个领域,构建了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两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充分发挥省环委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先后召开七次会议,其中书记、省长共同出席3次。每次会上,都会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明确下步工作重点。同时,抓好顶层设计,在全国首批制定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职责延伸到各乡镇(街道),实现“纵向到底”;全面厘清相关部门责任边界,实现“横向到边”。先后制定印发了《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和工业废气治理等30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出台了《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对各地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水平情况、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等方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年度考核,以考核压责任、促落实、提绩效。

聚焦解决问题,变“被动应对”为“主动作为”

  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以及江西省级环保督察指出问题,主动作为,强力督促,全面推进各项问题整改。两年来,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标中央要求,做到督察重点原则不放宽、工作标准不失严,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基本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固化下来。同时,强化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衔接互补,形成督察合力,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例行督察和“回头看”全覆盖。坚持每周编制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简报,通报环境质量和工作任务进展,每月定期调度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2020年7月,组织相关市县召开生态环境状况同比下降或相关任务完成滞后地区预警提醒会,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2020年9月,印发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冲刺攻坚行动方案》,针对短板弱项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冲刺攻坚行动。近期,又组成7个督导组对该省11个设区市实行挂点督导,分地域、分领域、分专业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查缺补漏行动,全力以赴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冲刺工作。

改善环境质量,变“群众需要”为“群众获得”

  江西省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更高要求,在江西省环委会的统一领导和高位推动下,该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增强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两年来,特别是截至今年11月底,该省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6%;优良天数比例为95.9%,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江西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0%,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11个设区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Ⅴ类及劣Ⅴ类水断面比例为0;鄱阳湖点位水质优良比例41.2%,同比上升17.7个百分点,总磷浓度0.055毫克/升,同比下降15.4%;长江干流江西段所有水质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标准。江西省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EI值)为优,列全国第4位;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列全国第2位;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列全国第2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16个,列全国第5位;率先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绿色经济含量进一步提升,三次产业结构由2017年的9.2:48.1:42.7调整为2019年的8.3∶44.2∶47.5,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36.1%、21.2%,比2017年分别提高5.2、6.1个百分点,三产占比超过二产占比,“生态+”和“+生态”逐步融入经济发展全过程。

  江西将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污染防治力度,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努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陈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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